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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第八屆會員代表應選名額』會員代表候選自行提名作業(2023.07)

各位親愛的學姐大家好:
政大 EMBA 校友會【第八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】候選自行提名作業辦法如下,敬請各級校友會員卓參,感謝您 !

1、登記期間:112年7月03日(一)~7月17日(一)23:59 (依線上表單時間紀錄)
2、請有參選意願之學長姐,於上述期限內至https://reurl.cc/RvEVbe完成線上登記程序,俾成為該級別會員代表候選人。
3、候選人資格:政大EMBA校友會有效會員(終身會員或無欠繳常年會費之基本會員)。
4、本次會員代表候選提名作業,僅限會員自己提名參選。

5、各級別會員代表應選名額如下:

希望學長姐一本初衷對EMBA校友會的支持,撥冗參與,共襄盛舉!

第八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小組
召集人:

林世貞/第七屆理事長(101全球企業家組)

選舉小組成員:
蔡維奇/政治大學商學院院長
黃海清/第七屆常務監事(093非營利管理組)
敬啟
中華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三日


本次選舉作業依據:

  •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第二條

大會代表之產生,依下列分級別或區域方式選舉之: 依據各級別或區域人數每滿50人選出會員代表1人,餘額未滿50人而達25人以上者,亦得選出會員代表1人 ; 若所屬級別或區域人數不滿25人,亦得選出會員代表1人。各級別或區域會員代表侯選名單,得由會員自行登記,或由當屆理事長從該級別或區域會員中提名。

  • 章程第九條會員(會員代表)應享受之權利:

會員(會員代表)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罷免權,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,但贊助會員與榮譽會員無此項權利。….(略)

  • 章程第十條會員應盡之義務:

一、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
二、擔任本會指派之職務。

三、應依章程規定繳交入會費及常年會費。

  • 章程第十一條:

基本會員、終身會員及贊助會員:繳足入會費及常年會費,並於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召開日起算十五天前經理事會審核通過之基本會員、終身會員及贊助會員,始可行使本章程所訂會員權利。….(略)
累積未繳交會費達理事會所訂金額之會員,於其未繳足全部積欠會費前暫不得行使其會員權利。經理事會通知催繳仍未繳足會費之會員,得經理事會決議後,提請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除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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